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上海执行律师-执行异议审查超期,如何主张权利?
时间:2025-12-12 12:17
问题
当事人或案外人提出执行异议后,法院未在法定期限内作出审查裁定,异议人能否主张权利?审查超期的救济方式是什么?
解答
异议人可向上一级法院投诉或申请督促执行。根据《执行异议和复议规定》第二条,法院应在收到异议材料后 15 日内审查并作出裁定,超期未审查属于程序违法。上级法院可责令限期审查或提级审查。
案例
李某对法院查封其房产提出异议,法院收到材料后 2 个月未裁定,李某向上级法院申请督促。上级法院责令原法院 7 日内作出审查裁定。
法律分析
审查期限为法定强制性要求,超期未审查侵犯异议人程序权利,上级法院应监督纠正。不影响异议本身的实体审查结果,但需保障异议人及时获得裁判。
律师建议
提交异议时留存送达凭证,记录审查期限;超期后书面向上级法院申请督促,附异议材料及超期证明;明确主张程序违法,要求限期作出裁定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