法院对债务纠纷案件进行判决后,进行执行程序的,对连带责任保证的执行的期限是6个月,超过6个月不执行的,申请人可以向上级法院申请执行。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》第二百二十六条 向上级法院申请执行
人民法院自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超过六个月未执行的,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。上一级人民法院经审查,可以责令原人民法院在一定期限内执行,也可以决定由本院执行或者指令其他人民法院执行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