上海执行律师案例之国企担保执行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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日期:2025-01-15 15:48 返回列表
国企担保执行案
案件背景:国企 A 下属分支机构 B 厂曾为关联企业 C 在 1996 年向甲银行的借款提供担保,借款期满后 C 未还款,甲银行起诉,法院判决 C 归还借款及利息,B 厂承担连带责任。2001 年 C 破产,2002 年 B 厂改制为 A 的分支机构,2004 年甲银行将债权转让给 AMC,2023 年 AMC 申请恢复执行并欲追加 A 为被执行人,本息合计 677 万余元。
执行过程:律师通过调取破产案卷、原执行案卷、前案执行变更案卷等,发现甲银行申报债权及曾经执行和解的玄机,以及 AMC 隐瞒 C 企业破产的事实。在执行听证中,双方就破产停止计息规则的适用、执行时效等问题展开多轮交锋。
案件结果:最终双方达成共识,以被执行人 B 厂一次性支付 184 万的方式确认全部案件执行完毕。